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省林业厅直属有关单位,兰州新区经发局,农发行各市州分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决策部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17〕14号),就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并结合《关于运用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16〕2455号)及《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林业厅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加快利用金融资本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甘发改农经〔217〕86号)精神,抓好林业生态项目的组织落实,进一步拓宽林业生态建设投融资渠道,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
附件:《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林业厅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
217年2月2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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